6月18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今日发布关于同意山西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同意山西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住所为山西省中阳县宁乡镇凤城北街35号,法定代表人为王立贤。该行注册资本为32800万元人民币,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核准改行业务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该行开业的同时,原中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转为该行债权债务。

  核准王立贤、卫海宏、任冬升、高铭潇、刘馨、陈玉平、韩培智7名同志山西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核准任卫东、王建婷、柳忠英3名同志山西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核准王立贤山西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卫海宏山西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任职资格;核准薛晋河、李海龙2名同志山西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白如霞山西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同时,批复同意该行在原中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6个信用社、5个分社、2个储蓄所住所设立6个支行、5个分理处、2个储蓄所并核准开业。业务范围为山西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