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3698.HK)“中静系”股东提案要求将年度分红比例由15%提高至30%。
徽商银行6月16日公告称,董事会于6月14日收到股东Wealth Honest Limited(直接或间接持有徽商银行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本约3.04%)提出的《关于徽商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提案》(下称“年度利润分配临时提案”)及《关于徽商银行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提案》(下称“特别分红方案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原定于6月28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将延期至6月29日举行。
据公告,Wealth Honest Limited表示,H股上市后的2013年至2015年度,徽商银行遵循机构建议,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例超过30%。但自2016年度以来,徽商银行分红水平大幅降低。按照原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分红比例仅有15%。为使股东、资本市场重拾信心,加快徽商银行A股IPO进度,建议将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提升至30%。
徽商银行公告显示,原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宣派股息为1.46元/10股,年度利润分配临时提案的宣派股息则为2.92元/10股。截至6月17日收盘,徽商银行报2.45元/股,涨4.26%。
此外,Wealth Honest Limited还建议,将徽商银行2016年度至2022年度期间现金分红占比提升至30%。以徽商银行2023年末普通股总股份数138.9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9.02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约125.33亿元(含税),占2016年度至2022年度徽商银行集团本部合计净利润636.71亿元的19.68%。
对此,徽商银行董事会在公告中表示,原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及徽商银行运营的实际需要。若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通过原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时否决年度利润分配临时提案,则徽商银行将向在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名列股东名册的内资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46元(含税);若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通过年度利润分配临时提案,同时否决原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则徽商银行将向上述内资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92元(含税)。
公告指出,由于原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年度利润分配临时提案内容相悖,若股东周年大会同时批准通过原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年度利润分配临时提案,徽商银行将无法按照任何一个方案派发股利,将就2023年度利润分配安排另行公告;若同时否决原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年度利润分配临时提案,徽商银行将不会根据原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年度利润分配临时提案中的任何一项派发2023年度末期股利。
徽商银行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Wealth Honest Limited控股股东为中静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宋庆龄基金会,最终受益人为全国受上海宋庆龄基金会慈善捐助的妇女儿童,无一致行动人。截至2023年末,Wealth Honest Limited对徽商银行的持股比例为4.55%,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持股比例为10.59%。
这并非“中静系”股东首次对徽商银行分红方案提出异议。2017年5月,徽商银行时任股东中静四海物业有限公司(下称“中静四海”)及Wealth Honest Limited提出,将2016年度分红由原计划的0.061元/股(含税)提升至0.193元/股,提案以68%的反对票被否决;2018年6月,徽商银行提出2017年分红方案,每10股送1股(含税),同时每10股派送0.25元(含税),共计派送红股11.05亿股,派送现金约2.76亿元。中静四海与Wealth Honest Limited认为,减少现金分红会打击投资者信心,提出分批次发放现金股利36.71亿元,其中每10股派现金股利0.25元(含税),共计2.76亿元,剩余33.95亿元分批派发,提案以62.64%的反对票被否决。
徽商银行是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全国首家由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联合重组成立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安徽省合肥市,2013年11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年报披露,2023年,徽商银行实现营业收入363.65亿元,同比增长0.37%;实现归母净利润144.33亿元,同比增长7.73%。截至2023年末,徽商银行资产总额18061.4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