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星能量拟1.43亿元出售浙江普星德能的51%股权  第1张

  普星能量(00090)发布公告,于2024年12月30日,卖方普星能(香港)(本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买方顺发恒能(000631.SZ)与目标公司(浙江普星德能然气发电有限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目标公司的51%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43亿元(相等于约1.54亿港元)(视乎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而定)。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透过卖方及蓝天电厂(各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拥有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于交割及登记程序完成后,目标公司将直接由买方拥有51%、蓝天电厂拥有30%及卖方拥有19%,因此不再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

  目标集团目前经营两家燃气发电厂,总装机容量约342.15兆瓦(包括约150千瓦的光伏发电机组),最大供热能力为约200吨/小时。目标集团经营的发电厂按照浙江省有关政府机关的指示发电并通过向电网输送发电量向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出售。衢州普星亦向其供热管道附近的用户供应蒸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