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指出,本月中旬有关部门将召开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视频会,届时个人养老金制度有望在36地先行试点基础上,向全国全面推行。

  “全面开闸”在即

  “应该马上就会在全国推行了,我们其实一直在做系统上的准备,目前已经准备得比较充分了。”某非试点城市的国有大行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

  业内研究人士也对记者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时,在当年年底就出齐了相关配套政策,“如果按照之前节奏全面铺开的话,那么今年年底前应该也会有一个说法。”

  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已有多家银行机构筹备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全面开闸”。招商银行APP在12月11日发布的《关于个人养老金预约自动开户业务办理的通知》中指出:“个人养老金制度即将全面实施,我行将在制度全面实施当天,为在我行办理个人养老金预约自动开户业务的客户批量开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扩围在即 已有银行发布批量开户业务通知  第1张

  工商银行烟台分行有关负责人12月6日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也表示,烟台地区个人养老金账户正处于预热宣传阶段,工商银行可以预约开户,目前经多次测试,相关系统运行稳定。具体开闸时间根据上级行通知,确定后会及时公布。

  2022年11月25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名单,个人养老金业务由此在36个城市(地区)先行试点,同时也意味着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落地实施。在各试点城市(地区)中,仅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福建为全域试点,其余各省(自治区)仅1—2个先行城市(地区)入围试点,山东省截至目前仅青岛市为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

  从官方表态看,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推开的脚步也在逐渐加快。“在全国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今年3月写入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人社部10月25日在2024年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回应下一步工作安排再次明确提及;“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年金处处长陈娟娟11月2日参加“第五届全国养老金发展论坛”时也透露,当前其工作重心在于积极响应中央政府号召,将个人养老金试点项目逐步推向全国,以构建起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三支柱。

  “开户热”与“缴费冷”反差待解

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扩围在即 已有银行发布批量开户业务通知  第2张

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扩围在即 已有银行发布批量开户业务通知  第3张

  “开户人数超预期”是当前业内对于个人养老金试点情况的普遍评价。以2022年11月25日36个城市(地区)先行试点名单的公布为起点,到2023年6月末,不到一年时间,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人数就已达4030万人。不过,这以后,开户速度明显放缓——到2024年6月末,全国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人数超6000万人,较一年前新增约1970万人。

  工商银行养老金融部总经理韩强此前指出,开户人数超预期“与银行采取的促销手段是分不开的”。这主要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唯一性”所决定。根据原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只能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确定一个资金账户,商业银行只能为同一参加人开立一个资金账户。因此,花式“抢夺”客户资源也成为银行营销的重要方面。例如,进入12月,多家银行就以“节税倒计时”为切入点,吸引客户开户;不少机构还拿出“预约有礼”“开户首缴抽立减金”等真金白银吸引用户。

  不过,与“开户热”相对的缴存资金“遇冷”也是当前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的重要难题。

  从各地试点情况看,北上广深4座一线城市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开立数均已突破400万户。其中,北京市截至三季度末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531.8万户,缴存资金超过114.2亿元人民币;上海市截至三季度末累计开户近500万户,缴存金额超过110亿元。广州、深圳截至10月末的开立户数则超过了400万户,分别达到488万户和434万户。

  但从户均缴存金额看,以北京为例,截至三季度末,户均缴存资金为2147.42元,占每年12000元缴存额度上限的比重仅为17.9%。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显示,截至12月11日,个人养老金产品中的储蓄、基金、保险、理财产品数量分别为466只、200只、165只、26只。分析来看,业内观点指出,解决产品同质化、税优政策不够完善等问题,是未来提高个人养老金制度吸引力的关键。在制度优化层面,多方人士近期提及要强化二、三支柱之间的协同,包括打通税优政策、资金流通渠道等。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根据各国养老金逐渐发展演进经验,二、三支柱边界逐步模糊。他认为,当前应采取多种措施推动二、三支柱发展。第一,推动企业年金与个人养老金的融合与协调发展;第二,打通二、三支柱的资金流动渠道;第三,鼓励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推动本企业职工建立个人养老金;第四,允许雇主自愿为本企业加入个人养老金的职工在税后提供一定比例配比缴费;第五,对职工数量达到1000人以上,没有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试行“准自动加入机制”;第六,允许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将集合计划“零售”给本企业职工建立的个人养老金账户;第七,探索第三支柱与全国社保基金边界交叉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