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2月6日晚间,美国联邦上诉法院裁定,出于国家安全考虑,维持美国总统拜登签署的强制要求字节跳动公司在美国出售TikTok的法令。

  事件缘由系今年3月以来,以“保护国家安全”为名,美国国会快速推进封禁TikTok法案。4月24日,美国总统拜登正式签署并使之成为法律。根据新法律,TikTok母公司字节跳动必须在270日内剥离旗下应用TikTok的美国业务,否则TikTok将在美面临全面封禁。

  当地时间5月7日,TikTok及其母公司字节跳动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裁定旨在封禁TikTok的《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对手控制应用程序法》违宪,并阻止该法律的执行。

  第一财经记者获取的诉讼文书内容显示,TikTok及其母公司字节跳动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提交请愿书,称美国总统拜登签署的禁令侵犯了1.7亿美国用户的第一修正案权利,法律关闭该平台是基于“对数据安全和内容操纵的猜测以及分析上的缺陷”。“国会有史以来第一次颁布了一项法律,在全国范围内永久禁止某一特定的言论平台。”该文件称。

  TikTok及其母公司字节跳动要求法院宣布该法律违宪,发布命令阻止司法部部长梅里克·加兰德(Merrick Garland)执行该法律,并给予“适当的进一步救济”。

  TikTok方面在诉讼文书中表示,这项法律——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对手控制的应用法案——是违宪的,禁止TikTok是如此明显地违宪,以至于该法案的发起者并不将该法律描述为禁令,只是称为对TikTok所有权的监管。但在现实中,TikTok方面称自身根本没有选择,该法案要求的“合格剥离”条件在商业、技术、法律上都不可能成立。禁令不仅剥夺了公司受到平等保护的权利,还将导致公司的私有财产遭到非法侵占。

  代表TikTok及字节跳动的律师安德鲁·平卡斯表示,美国政府绕过第一修正案,以国家安全为由压制言论自由。“不卖就禁法案”应受到严格审查,但政府未能满足这一标准,且法案没有明确说明目的与动机,使得判断法案是否符合宪法标准变得困难。美国政府的动机基于“未来中国控制的可能性”,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TikTok当前存在威胁。安德鲁强调,TikTok是在美国国内进行的内容审核,且推荐算法遵守美国法律政策。

  6日,位于华盛顿特区的美国上诉法院裁决驳回TikTok的上诉。字节跳动内部人士对记者透露,TikTok方面会坚决上诉。

  此前,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表示,美方应切实尊重市场经济和公平竞争原则,停止无理打压别国企业,为各国企业在美投资经营提供开放、公平公正和非歧视的环境。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看到别人的好东西就要想方设法据为己有,“这完全是强盗逻辑”。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