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曹媛 深圳报道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对于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监管部门在前期执行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相关细则。主要调整内容包括,“一是回购增持贷款的融资比例最高为90%,业务期限最长3年,此前最高比例为70%;二是对所有已正式公告回购增持计划的上市公司及重要股东,均可开展回购增持贷款。前期关于9月24日前公告不得发放贷款的要求作废。”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方了解到,以上消息基本属实。某国有大行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目前已开始按照通知执行了,“我理解这样的调整是为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降低股票回购的自有资金比例,结合前期的专项低利率政策,鼓励上市公司进行股票回购增持。”

  一位股份行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监管也要逐步放开,因为前期确实太紧了。现在可以做90%融资比例,三年期的期限也放开了;然后前期要求9月24日之前披露回购增持计划的不适用,现在最新口径也放开了。”

  另一位深圳银行业人士告诉记者,总行已下发口头通知给分行,但具体为何调整细则不便猜测。

  此外,也有媒体报道称,针对借款主体细则也进一步明确,“‘主要股东’必须为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暂不含自然人及金融机构。此前主体比较宽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及公司董监高。‘上市公司’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警示的公司,且不得为金融机构。”

  根据此前10月公布的细则内容,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的基本条件包括:主要股东增持的上市公司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主要股东原则上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备债务履行能力,且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主要股东增持应当披露增持计划。

  针对上述媒体报道细则调整内容,上述国有大行相关人士向记者强调,“这部分内容以前不明确,所以在执行的过程中,各家银行执行的政策不统一,深圳一直是按照这个口径执行的。”“(如果)套用股票增持回购政策的贷款,就要执行现在明确的标准。除非是别的贷款品种。”

  今年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21家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自主决策发放贷款的条件及是否发放贷款,自担风险,确保商业可持续。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在具体政策落地过程中,一位深圳银行对公客户经理也告诉记者,“我们行前段时间在统一走访营销,我负责某企业的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合作,但在走访过程中,该企业表示自己并不需要这类贷款、没兴趣,短期内也没有相关股票回购增持计划,因此合作并未达成。”

  “目前我所在支行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一户也没落地,我们网点大头是国央企,但他们一般也不差钱。”他进一步说道。

  自央行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商业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项目陆续落地。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股份行,均陆续落地股票回购增持贷款项目或已与相关企业达成合作意向。

  但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大多数银行与相关企业达成的是合作意向,还未放款。但记者从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了解到,今年10月底,该行与豪鹏科技(001283.SZ)签订1.4亿元股票回购业务专项借款合同,10月28日,豪鹏科技对外正式发布公告,披露获得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资金支持,标志着深圳中行成功落地深圳地区四大行首笔股票回购增持贷款项目。12月3日,浦发银行上海分行为A股上市公司开勒环境(301070.SZ)、申联生物(688098.SH)成功发放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是为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可以一定程度上改善企业资金流动性。“此前可能效果没有达到预期,所以(此次)进一步加大了力度。”上述银行业人士告诉记者。

  近期,思睿集团首席经济学家洪灏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时表示,近期,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对资本市场肯定是有信心提振效果,因为央行说(额度)“管够”。现在很多上市公司估值很低、分红率很高。如果我是公司大股东,我会拿公司自有资金去回购股票,反正也找不到特别多的投资机会。股票自由流通的数目减少,每股盈利也会增加。无论借钱或者拿自有资金回购,都象征着对公司很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