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银行大额存单产品转让机制存理解偏差 扬州金泉补充确认关联交易  第1张

  每经记者 程雅    每经编辑 张海妮    

  11月28日晚,扬州金泉(SH603307,股价34元,市值22.78亿元)披露了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显示,扬州金泉分别于8月5日、8月9日和8月19日受让苏奥传感(SZ300507,股价7.05元,市值56.16亿元)可转让大额存单,面值分别为7000万元、4000万元和4000万元(合计1.5亿元)。

  上述存单的利息共计326.61万元,受让方式为平价受让,因此,受让价格为1.5亿元加上利息。

  因该可转让大额存单的转让方苏奥传感的控股股东、实控人李宏庆为扬州金泉的董事、总经理,故本次受让构成关联交易。

  基于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整体规划,结合实际资金使用情况,扬州金泉于2024年8月受让苏奥传感的大额存单。

  扬州金泉于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确认,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补充确认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扬州金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扬州金泉表示,公司本次受让苏奥传感大额存单产品主要是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本次公司受让大额存单的关联交易,按平价受让,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为何此前未及时披露该关联交易?扬州金泉称,主要系公司相关部门对银行大额存单产品转让机制的理解出现偏差,中国银行在接收到苏奥传感转让需求时即在市场寻求意向承接客户并负责完成转让承接,公司在知悉该事项后有意受让。

  根据中国银行大额存单业务流程要求,大额存单转让需转让方与受让方直接转账交易,公司受让上述大额存单时,仅将其视为银行存款类产品,鉴于转让方为苏奥传感,此笔业务应作为关联交易补充追加披露。公司董事会已要求相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加强对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的学习,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11月2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扬州金泉,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系近日了解到该问题。中国银行的转账机制与其他银行不同,需要转让方与受让方直接进行转账,其他银行会通过银行这一中间方进行转账,因此从审慎性角度出发,进行了补充披露。公司在最开始并不知道交易对方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