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福建省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调整首付款比例和提高贷款最高额度两个方面,《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执行,其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执行。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福州行政区域范围内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仍按照原政策执行。

  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双缴存人100万元、单缴存人60万元。多子女家庭、各类人才等其他缴存对象,在此基础上继续给予支持政策。

  对于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表示,流动性宽松或正常时,即当上季度中有2个月个贷使用率<95%,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按双缴存人100万元、单缴存人60万元执行;流动性紧张时,即当上季度中有2个月个贷使用率≥95%,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按双缴存人60万元,单缴存人40万元。个贷使用率以福州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官方网站上发布调整公告为准。当前,福州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流动性状态均为宽松或正常,因此,最高贷款额度执行双缴存人100万元、单缴存人60万元。对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名下无房的刚性需求缴存人,不受流动性紧张状况限制,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按照福州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执行。

  多子女家庭、各类人才等其他缴存对象,在此基础上继续给予支持政策。其中符合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时,其中二孩家庭另加20万元,且最高贷款额度为双缴存人120万元、单缴存人80万元;三孩家庭另加40万元,且最高贷款额度为双缴存人140万元、单缴存人100万元。各类专项支持政策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明确,缴存人购房认定时间以网签时间为准,网签时间在2024年10月15日(含)之后的,方可按照《通知》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