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重击我国南部沿海地区的“摩羯”,后有连续登陆上海的“贝碧嘉”和“普拉桑”,接二连三的“秋台风”不仅打破了登陆强度的纪录,也给各地造成了不小的财产损失。

  在9月27日举行的国新办政策吹风会上,金融监管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司长尹江鳌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9月26日,保险业对于“摩羯”台风造成的损失已赔和预赔24亿元;另据第一财经记者向上海金融监管局了解到,截至日前,上海财险公司针对台风“贝碧嘉”和“普拉桑”的已决赔款为1.15亿元,预估赔款则达12.25亿元。

  “从国际经验来看,巨灾保险是应对自然灾害损失补偿的一个重要工具。”尹江鳌在吹风会上表示,我国在巨灾保险上前期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各方面支持,推动建立健全国家巨灾保险保障体系,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更好地服务防灾减灾救灾。

  此轮“秋台风”保险业赔付已达数十亿

  9月开始,接二连三的“秋台风”接连登陆我国,显示出了强大的破坏力。台风过后,灾区一片狼藉,多地遭遇严重积水,房屋受损,车辆被砸,许多农作物被毁,商业活动停滞,众多企业和家庭遭受财产损失,灾后重建工作艰巨而漫长。在这个过程中,保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金融监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9月26日,应对“摩羯”台风,保险业接报案9.8万件,已赔和预赔24亿元,较好地支持了风险减量和灾后重建。而面对前后登陆上海的“贝碧嘉”和“普拉桑”,上海金融监管局数据显示,截至9月25日,上海财险公司已决案件2.89万件,已决赔款1.15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针对此轮台风的保险理赔工作还未完成。例如在上海地区,尽管目前已决赔案为1.15亿元,但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数据显示,截至9月24日15时,上海财险业已接到“贝碧嘉”“普拉桑”相关报案共5.87万件,预估赔款12.25亿元,显然理赔还在路上。

  对此,第一财经获悉,近日上海金融监管局联合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市应急局、市防汛办等部门联合召开防汛救灾及灾后重建金融服务工作调度会,要求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多种手段,鼓励公司间开展查勘定损合作和结果互认,确保尽快完成全部已报案件的查勘定损工作。而在9月16日,金融监管总局指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印发《“摩羯”台风灾害财产保险理赔指引》,这是保险业首次针对台风灾害专门出台的保险理赔指引。该指引结合海南、广东、广西等地方需求,针对“摩羯”台风中损失较多、涉及面广的车险、农险、家财险等重点领域,规范了报案、查勘、理算、赔付等环节理赔服务标准。

  台风所造成的损失巨大,影响面广泛。因此在这些理赔中,涉及险种较多。除了车险、家财险、农险、企财险、巨灾险、人身险等险种,还会涉及行程延误险等碎片化险种。

  其中,从国际经验来看,巨灾保险是应对自然灾害损失补偿的一个重要工具。巨灾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按约定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事件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或对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承担给付保险金。

  据尹江鳌表示,2022年“伊恩”飓风和2011年日本“311”地震灾害中,保险业分别赔付了约600亿美元和350亿美元。

  此次对于“秋台风”的赔付亦有巨灾保险的身影。据公开信息显示,截至9月25日,人保财险海南分公司累计支付台风“摩羯”全省巨灾保险赔款5508万元。不过,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上海的此轮台风赔付中目前还未收到巨灾保险产品的相关报案。

  逐步形成中国特色巨灾保险制度

  事实上,巨灾保险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正变得越发急迫,其背景是全球巨灾损失的不断上升。

  瑞再研究院4月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142起自然灾害创历史新高,累计保险损失达1080亿美元。据该机构预测,随着全球气温升高,极端天气事件发生的频率和强度都会进一步上升,在未来十年间,保险损失可能会翻倍。

  和全球巨灾损失上升的趋势一样,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发布的数据显示,与近五年均值相比,我国2023年各种自然灾害受灾人次、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和农作物受灾面积分别下降24.4%、2.8%和37.2%,然而倒塌房屋数量、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96.9%、12.6%。

  随着自然灾害的频发,近年来我国也将建立巨灾保险体系放到了重要战略位置上。

  我国首先针对居民住宅开始开展地震巨灾保险探索。2016年《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正式拉开了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的序幕。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2月底,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累计为全国2170万户次居民提供8034亿元住宅巨灾风险保障。

  今年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 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将台风、洪水、强降雨、滑坡等灾害纳入保障范围,并实现基本保险金额翻倍,逐步提高巨灾保险普惠性和可及性。同时提供商业保险补充,充分满足各地区差异化风险保障需求。这也意味着我国的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同时,我国在广东、广西等十余个省份开展了不同形式的综合性巨灾保险试点,也推出了指数保险等创新险种。今年2月底,全国首单全灾种、广覆盖、长周期的综合巨灾保险落地河北。尹江鳌称,广东省巨灾保险试点近三年保费收入为8.6亿元,赔付19.3亿元,赔付作用明显。今年初的河北省试点则为全省2635万户7400多万群众提供风险保障。

  随着巨灾保险体系的发展,我国保险业在巨灾中的赔付作用也明显上升。公开数据显示,2008年汶川地震时,保险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付还不到1%;2021年河南“7·20强降雨”时,保险业在巨灾中的赔付占直接经济损失达到约10%;2023年华北强降雨,仅河北一地保险的赔付占到当地直接经济损失超过6%。

  但这样的赔付占比与全球平均40%左右的自然灾害损失保险赔付率相比差距仍然明显。

  在本月发布的保险业“顶层设计”3.0文件《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被放在了“提升保险业服务民生保障水平”板块中的首位。该文件对于巨灾保险提出了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巨灾保险保障机制、拓展巨灾保险保障范围、扩大综合巨灾保险试点、研究探索巨灾债券等要求。

  尹江鳌在9月27日的吹风会上也给出了下一步的巨灾保险工作方向。

  首先,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分三个层次逐步形成“保基础保民生、高普惠广覆盖”的中国特色巨灾保险制度:在基础层,主要是由政策性保险提供基本保障;在扩展层,将巨灾伤亡保险等纳入保障范围;在补充层,由商业保险提供保障。

  同时,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争取政策支持,扩大试点;并继续指导行业健全制度机制,完善理赔服务标准,运用科技手段,更好地发挥风险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