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金融监管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司司长罗艳君答问时表示,我国养老保险三支柱包括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金制度和各类商业养老金融业务。

  保险公司提供的第三支柱产品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享受税收优惠的产品,也就是个人养老金产品。这项业务是从2022年开始试点,在36个城市,每人每年可以在12000元的额度内税前列支,目前处在起步阶段。第二类产品是不涉及税收优惠的产品,包括年金保险、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这些产品有些是保险公司的传统业务,有些是这两年开展的一些试点。近几年,保险公司积极探索服务社会多样化的养老需求,比如,有的公司与网约车平台合作,为数万名网约车司机提供长期商业养老保障,受到广泛好评。

  《若干意见》中提出,“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商业保险年金”是对保险公司开发的第三支柱产品的统称,目的是通过简单通俗的名称,增进人民群众对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其功能作用的了解,着力打造群众信赖的行业品牌。商保年金与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有利于引导保险公司在第三支柱中更好发挥主力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