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黄冈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因违规向四证不齐的项目提供融资和信贷资金用于兑付银行承兑汇票,掩盖风险,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黄冈监管分局罚款70万元;
徐保华(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梅支行副行长)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违规向四证不齐的项目提供融资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
周国芳(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梅支行对公客户经理)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违规向四证不齐的项目提供融资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
陈前(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风支行副行长)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信贷资金用于兑付银行承兑汇票,掩盖风险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
汪洪波(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风支行对公客户经理)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信贷资金用于兑付银行承兑汇票,掩盖风险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