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股份(600095)2024年7月8日晚间发布公告,今日新湖控股、财商实业、浙商资产、浙商特资等签署《合作协议》等文件,杭州金新执行事务合伙人拟由新湖控股变更为浙商特资(浙商资产全资子公司),浙商资产计划通过控制杭州金新及财商实业,从而取得湘财股份17.49%的相应权益,并更好地为上市公司赋能。湘财股份表示,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直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增减,亦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根据约定,自《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2个月内,湘财股份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增加董事会席位至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的相关议案,上述6名非独立董事中,财商实业有权提名2名符合资格要求的董事候选人,董事经履行湘财股份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程序后任职。
据湘财股份介绍,今年3月,证监会表态“支持头部证券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做优做强;鼓励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结合股东特点、区域优势、人才储备等资源禀赋和专业能力做精做细”。而此次湘财股份与浙商资产的合作,正是该政策导向的具体实践。
据悉,浙商资产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设立的省级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是全国首批5家、浙江省内第1家省级资产管理公司,主体信用评级AAA,注册资本71亿元。经过多年发展,浙商资产目前已实现覆盖全省、走向全国的区域布局。旗下拥有分子公司24家,包括1家控股上市公司,9家市级资管公司,5家区域分公司,以及基金管理、金融科技等多个功能平台。
湘财股份引入浙江国资,既能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并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又能借助浙江省属国资的股东背景优势,助力湘财股份在业务资源、融资渠道、资本实力、行业评级、品牌影响力等方面获取更优质的资源,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并保障上市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燕云)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