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顺丰控股二次递表港交所。此前,顺丰控股曾于2023年8月21日向港交所首次递交上市申请。
6月3日,顺丰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获得境外上市备案通知书,拟于港交所发行不超过约6.25亿股境外上市普通股。此举意味着顺丰控股已获得通过港交所聆讯的前置条件。
回溯公告,2023年8月21日,顺丰控股向港交所递交招股说明书,高盛、华泰国际以及摩根大通为联席保荐人。
2023年9月2日,顺丰控股再次发布公告,已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的备案申请材料。
根据赴港IPO相关规则,若拟上市公司在递交上市申请后6个月内完成未聆讯或上市,上市申请会自动失效。失效之后,需重新申请。
对于募资用途,顺丰控股称,公司将用于加强顺丰控股的国际及跨境物流能力,提升及优化中国的物流网络及服务,研发先进技术及数字化解决方案,升级其供应链和物流服务及实施ESG(环境、社会和企业管治)相关举措,及将用作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
依据更新后的招股说明书,顺丰控股是一家全球领先的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2021年度至2023年度,公司分别实现收入2071.87亿元、2674.9亿元和2584.09亿元,期内利润分别为43.82亿元、70.57亿元和79.12亿元。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